三天半的環島,週六午後出發、昨晚回到台北 . .
去了花蓮、台東、林邊、東港、屏東、高雄、台南;
跟花蓮店的夥伴&股東們吃了春酒,在台東跟未來的新夥伴討論了整個下午,到林邊拜訪同時進行觀光業國際連結&地方蹲點的RTM,然後與兩位轉戰台南、<途中> 曾經的工作夥伴交流;
吃了花蓮有名的「銘師傅」、東港邊的海鮮燒烤、林邊的午仔魚一夜乾、屏東夜市、台南小吃;
至於特別去哪?
好像只有大鵬灣畔繞了一下,屏東晃了一下勝利星村而已 . .
開青旅的這些年,越來越不容易區分 “出差” 跟 “旅行” 的界線 . .
算工作嗎?還是休息?
又或者像一種生活方式呢?